十 宣讲

 

您的第一部作品是在学生时代完成的,是翻译圣多玛斯关于爱的一部书(Quaestio disputata de caritate)。而恰恰在六十年之后,即在您升任教宗之后所完成的第一部著作就是那有名的《天主是爱》(Deus caritas est)通谕,其主题也是关于爱。一位教宗的第一道通谕通常是被认为他在位期间领导方向的一个关键。

关于那本学生时代的作品是这样的:阿尔弗雷德·莱普勒(Alfred Läpple)建议我翻译圣多玛斯的《关于爱的问题的辩论》(Quaestio disputata de caritate),因为研究中古世纪神哲学的著名学者玛尔定·哥拉布曼(Martin Grabmann)说过,我们需要翻译至今尚未翻译的《问题》(Quaestiones)。但该译著后来一直没有出版。很可能是因为翻译的质素不高,因为我当时还不满二十岁……。但实际上,因着那次偶尔的机会,我发现自己被这主题所吸引。从那以后,我每天的生活都受到两个主题的影响:一是有关基督的主题,祂是生活在我们中间的天主,是透过痛苦来爱我们、拯救我们的天主;另一个是有关爱的主题,它是若望神学思想的核心,也是基督宗教的要领。所以要想了解基督信仰,就必须从此核心出发。因此,我的第一道通谕也是从这个核心开始的。

天主教的性伦理观引起了很大的争议。对此,我们稍后还要做进一步的讨论。在《天主是爱》通谕中,教宗阐释说,人对自己身体”的肯定也属于信仰人性的一面。因为人的身体是由天主所创造的。你是否在提议人应该欢乐地去享受性呢?

当然,身体的意义远比性的意义广泛,性只是身体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而已。人是灵魂和身体的结合体,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他有身体,所以他才是他自己;从这个角度来看,身体有其积极的意义,性也是一种美好的礼物。透过性,人参与天主的创造工程。所以,以正面的观点去了解身体的概念,并保护天主交托给我们的这一宝物,是重要的任务。

当然,在基督徒的生活中曾多次受到一些严格作风的影响。对性的概念有否定的倾向。源于诺斯底派的禁欲主义思想也渗透到了教会内。我们只要看看杨森派的教义就会明白,它不但歪曲事实,而且还让人产生恐惧。今天,我们应该重新找回那真正的基督宗教理念,就像在教会初期和基督宗教的鼎盛时期那样:怀着喜悦和积极的心态来肯定人的身体与性,将它们视为一种恩赐,当然这也不时包括自律与责任。

自由与责任应该携手并进。只有这样才能产生真正的喜乐;只有这样,一种对身体的真正的肯定才能成为可能。教会对“人”的训导,是积极的,是一种重要的肯定,我们要重新去了解这一观点;这也是梵二大公会议所推动的。

在《天主是爱》、《在希望中得救》[1]以及特别敦促对政治和经济的社会责任的《在真理中的爱》(Caritas in veritate[2]这几部通谕中,您常常提到“基督徒的生存(christlichen Existenz)”。 即使不是一个神学家也可以看出,这里所谈的生存与富裕资产阶级的平庸空虚的生存是截然不同的。所以,按照教宗所理解的,基督宗教是否在对现今的习俗发起大挑战?而且,她所讲的正是很多人甚至害怕去考虑的话题。

我不想对人们过去的意见作任何评论。但我们需要认识到,人是伟大的,为人的责任也是一个大挑战。随波逐流似的庸俗生存对人来说是不值得的。同样将便利视为最理想的生活,舒适视为幸福的要素,健康感受视为最大的快乐,这些思想,都是与人的理念不相称的。我们必须重新理解到,做人必需有更高的标准,也正是这种高的要求致使人能达到更圆满的幸福;做人就像攀山,必要经过陡峭的山坡;只有越过困难我们才能达到高峰,我们才能感受到生命之美好。我们应该强调这一观点;这是我非常关注的。

您担任教宗以来,引起争论最大的事情就是有关20077月所发表的诏书《历任教宗》(Motu Proprio Summorum Pontificum)。自从梵二以后,只有得到当地主教的特别允许,才可以按梵二前罗马弥撒经书来举行弥撒。但您认为可有更大方便去选用这礼仪。你跟着发出牧函说,翻译成不同语言的新弥撒经书的礼仪是常规礼仪,而特利腾弥撒则是特别的礼仪。您说,教宗不会在意各仪式的细节问题。他关注的是:礼仪的宇宙性,以及基督宗教礼仪和旧约传承的连贯性。对此您有何理解?

这是一个很宽泛的话题。重点在于,当人们说每位成员的参与都非常重要的时候,我们就要注意,礼仪的举行不应该成为团体的自我表现。因为这到最后就变为只有我自己”才是重要的。其实,最重要的一点是,礼仪让我们进入一个更伟大的事件中;犹如走出自我而进入更宽广的世界。为此,礼仪本身必不可以随意被修改。

事实上,透过礼仪进程我们被带入到教会广阔的信仰和祈祷中。因此,初期基督徒在祈祷时都面东方,因为那冉冉升起的太阳象征再度来临的基督。他们想借此彰显:整个世界都向基督迈进,而基督也拥抱着世界。

这种天与地的关系非常重要。教会初期教堂建筑的风格并非出于偶然,这些教堂,在特定的时刻阳光便能照射到天主的殿宇内。今天,我们重新重视大地和宇宙之间的交互作用,所以随之应该认识到礼仪的宇宙性以及其历史性。我们要明白,礼仪绝不是在某天突然间由某一人所发明;而是自亚巴郎以来,它就在有机地发展着。今天的礼仪中仍然保存着远古礼仪的一些因素。

具体来说,梵二革新后的礼仪就是今日教会所采用的有效礼仪形式。我之所以简化使用旧礼仪的规例,主要是想和教会历史上沿用过的礼仪保持衔接关系。我们不能说:以前的都错了,只有现在的才是正确的。事实上,在一个把祈祷和感恩祭置于首位的团体,不能把先前视为最神圣的事物看作完全是错误的。这涉及到与自身过去的协调,同时也涉及到教会信仰与祈祷的真正延续性。

从另一方面说,这一决定也引起了一个争论,是关于旧礼弥撒中圣周五为犹太人皈依祈祷一事。纽约犹太教的拉比雅各伯纽斯尼(Jacob Neusner)同时也是一位历史学家,他则非常认同这一端祈祷文并解释说,这样的祈祷”符合一神信仰的逻辑”。其实,虔诚的犹太教徒也会一天三次为非犹太教徒祈祷,希望有一天他们都能够一起呼求雅威(JHWH)的名字。

后来,您在20082月重新编辑了该祈祷的祷词。您能够理解其他批评者的论证吗?

首先,我非常感谢纽斯尼(Neusner)先生说出那些话,他的话的确有助于这争论。其次,这一祈祷不属于礼仪的主要部分,而且只有很少人使用旧弥撒经书。所以通用礼仪本身并不需要有任何改变。但是,在旧弥撒礼仪,我就觉得有必要去修改这一祷文。因为,那旧方式的祷文确实冒犯到犹太教徒;而且也没有积极地去表达旧约和新约之间的整体一致性。

为此,我想有必要对旧弥撒的这一端祷文做一些修改,特别是如我前面提到的,为了我们与犹太教朋友之间的关系。我希望透过这修改而表达出我们的信仰,就是基督是一切人的救赎,并没有两条得救之路;所以,基督不仅是外邦人的救主,同时也是犹太人的救主。我也刻意避免以传教的意识去直接为犹太教徒的皈依祈祷,而是祈求天主早日实现合一的历史性时刻。因此,我认为那些攻击我的神学家们的观点是鲁莽草率的,他们没有正确地反映出实情。

2009年所发表的自动诏书《在所有人的心中》(Motu Proprio Omnium in mentem几乎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其中涉及到修改教会法典有关执事和婚姻的一些规条。此后,即使一个接受了天主教洗礼的信徒离开了教会,例如因为交税的原因,但这人婚姻的有效性并不会因此而受到影响。更改的目的是使所有的天主教信友能得到同等待遇。如此,是否可以说,一个人为了政府税务政策而声称脱离教会,但实际上仍属于教会的一份子呢?[3]

这个问题,在此我无法解决。它关乎到德国和罗马之间的一个严重争论。在什么程度上,隶属于征收宗教税的公共机关能够与隶属于基督奥体——教会,视为等同呢?当然,教会需要有一个具体的结构,而且是一个有形的结构。她需要一些法律的形式。当然,为自己的团体做出贡献也是基督徒的责任。德国的制度真的很特别。目前,圣座的一些机构和德国主教团之间正展开重要及有益的讨论。所以,我不想再此提前发表什么。

你认可了比约十二世“卓越的圣德 。这是列真福品的一个必要条件,你这一决定使人们感到惊奇。这个宣告不涵盖任何的政治性或历史性的判决,它只是对比约十二世牧灵工作的一个评估。

1939年至1958年期间,原名为欧则尼奥帕切里(Eugenio Pacelli)的比约十二世担任教宗。其公众形象为剧作家罗尔夫霍赫胡特(Rolf Hochhuth)的作品所形成。他把教宗描述为一个无情的弄权者,对犹太人的命运毫不关心。之后,学者都指出,霍赫胡特(Hochhuth)所描绘的形象与比约十二世的为人完全不符合。历史学家胡梅尔(Karl-Joseph Hummel)认为,教宗比约十二世在位期间,教会拯救了至少十五万从纳犹太人,使他们逃过了纳粹的集中营。根据犹太教哲学家贝尔纳-亨利·列维(Bernard-Henri Lévy),1937年的教宗通谕《极度担忧》(Mit Brennender Sorge)直到今天都可以说,是反纳粹主义最坚定、最具说服力的宣言书之一”。时任梵蒂冈国务卿的帕切里(Pacelli)枢机主教乃是该通谕的草拟工作的执笔者。他当选教宗以后,更是致力于帮助犹太人。在他的号召下修道院收留了在罗马遭受迫害的犹太人”。1958年,后来当选为以色列总理的哥尔达梅尔(Golda Meir)申明说:在纳粹的十年浩劫期间,当我们的同胞遭受恐怖的致命牺牲之时,教宗不断地去保护被迫害者。”

尽管如此,一些犹太教团体依然对此事抱有怀疑。教会是否应该等待到梵蒂冈的秘密档案全部被公开后,才对此事作出决定呢?

对教宗的“卓越圣德”的审核,已经进行了两年。正如您所说的,不是从历史或政治的角度来评估他的工作。我起初没有签字,我要求对没有公开的档案室资料进行查阅以彻底清楚事情的真相。很明显,要想以严谨的科学方式对这成千上万的文件进行评估是不可能的。但至少这些文件再次向我们证实了,我们对前教宗的正面了解是对的,相反,那些反对比约十二世的言论是无法证实的。

您也提到比约十二世拯救过成千上万犹太人;例如,他曾呼吁罗马的各修院收容犹太人,甚至包括隐修会。只有教宗才有权作出这样的决定,并声称那些修院是享有治外法权的地域。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这声称是有争议性的。但后来德国人也容忍了这一行为。很明显,如果教宗当时公开地谴责杀害犹太人的政策,治外法权就不会受到德国的尊重。那么,成千上万的犹太人也就无法安全的躲在罗马的各修院里,而会全部被递解出境。

从这个角度看,只有采取这个方法,无数人的生命才能得以保全。最近,我们发现帕切里(Pacelli)枢机在1938年担任梵蒂冈国务卿的时,就致书全世界的主教们,下令他们竭力保护从德国潜逃出来的犹太人,并尽可能地为他们额外地领到入境证。教宗比约十二世对拯救犹太人一事已竭尽全力。当然,有人仍会问:为什么他没有更清晰地作出抗议?”我认为教宗是清楚公开抗议的后果。我们知道教宗本人为此事深感悲痛。一方面他知道自己应该发表声明,但另一方面,时局又不允许他这样做。

目前,又有一些自作聪明的人指出,教宗比约十二世虽然挽救了许多生命,但他对犹太人的观念还是非常陈旧的;有异于梵二的教导。但这并非问题之所在。问题的关键在于他做了什么以及他竭尽全力地要做什么。在这方面,我认为,我们必须承认,他确是伟大义人之一,没有任何人像他那样拯救了如此多的犹太人。



[1] 《在希望中得救》,200711月。

[2] 《在真理内的爱》,20096月。

[3] 在德国,国家对各大宗教的所有成员都征收宗教税。那些向国家申明自己已经离开教会的公民,就会省下那笔税收,但他们的名字就会被教会从信友的名单里删除。现在正在讨论的一个问题就是:是否那些从法律角度离开了教会的人,还属于教会的成员。

 

利玛窦研究中心(Centro Studi "Li Madou"): www.limadou.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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